《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侵权处理】
该条款规定了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处理程序。当权利人发现网络用户的行为侵害其权益时,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若未及时采取,则需对损害扩大部分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平台明知责任】
该条款进一步明确,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则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平台在明知或应知存在侵权事实的情况下,有义务主动采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诽谤行为的行政责任】
该条款规定,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以拘留或罚款等行政处罚。这表明捏造事实进行攻击的行为本身已构成行政违法,平台作为信息传播渠道,有责任配合行政执法的要求。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平台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知-删除义务:当您发现被捏造事实攻击时,应立即向平台提交书面通知,并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如截图、链接等)。平台在接到通知后,有义务及时审查并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若平台未及时处理,则可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主动审查义务:如果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例如,相关内容已被广泛举报或明显违法),即使未收到通知,平台也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平台可能因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
配合执法义务:若捏造事实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平台还应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采取技术措施,防止违法信息进一步传播。
平台在您被捏造事实攻击的情况下,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删除等措施。 具体而言:
及时向平台举报:您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内容截图、链接、发布者信息等),并向平台提交正式的侵权通知,明确要求删除相关内容。 保留法律追诉权:若平台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时处理,或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广泛传播、损害名誉等),您可以进一步追究侵权用户及平台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注平台的响应:平台是否尽到责任,关键看其是否及时、合理地采取了措施。若平台拖延或拒绝处理,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平台对损害扩大部分的责任。总结: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负有删除侵权内容的义务;若平台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而未处理,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您优先通过平台举报机制维权,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