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养老保险转移】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医疗保险转移】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及《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
是否需要单独办理医疗保险转移? 是的,需要单独办理。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是两个独立的业务,分别对应不同的政策文件和管理系统。您在办理跨省社保转移时,只完成了养老保险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医疗保险也自动转移了。您需要主动向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为什么需要单独办理?
结论:跨省转移社保时,只转移养老保险而未转移医疗保险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医疗保险确实需要您单独、主动地办理转移手续。
建议:
立即行动:请尽快联系您转入地的社保和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分步办理:在确认养老保险转移已完成的基础上,着手办理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 保留凭证:妥善保管所有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凭证、回执等文件,以备查验。 关注年限:确保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连续计算,这对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有直接影响。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转移接续直接关系到您未来的医疗保障权益。建议您务必重视,及时办理,避免因遗漏导致不必要的麻烦。